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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國際短宣使團」入團申請及信仰路線同意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7/01修訂版)

1. 本人願意成為「國際短宣使團」基本/贊助團員

2. 本人願意履行團員責任:
a) 簽署 貴使團「信仰路線同意書」,並且立志經常做個人佈道工作。若日後因事改變以致不能經常做個人佈道工作,亦願自動申請退出貴使團。
b) 傳遞異象及全力支持短宣事工。
c) 基本/贊助團員均有資格出席五年一屆之國宣大會。
d) 基本團員將有選舉與被選權。

3. 本人願意承擔「國際短宣使團」團員之經費義務:
a 明白國宣所有基本/贊助團員均有義務以自由奉獻方式支持國宣之經費。

4. 本人願意遵照國際短宣使團所持的信仰與路線, 同心推動各地之短宣運動:
 

  a.  信仰
  1. 聖經無誤:我們相信新舊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並且照足主耶穌所見證的「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」,因此我們堅定相信全本聖經,不但在歷史或任何部份,在原著上每字每句均無誤,其中的教訓及真理是我們信仰及生活最高的權威。
  2. 三一真神:我們相信獨一自有永有,全善之真神,是聖父,聖子,聖靈三位而一體,衪是萬有及時間的創造者,是掌管宇宙和全人類的主宰。
  3. 唯一救主: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是真神,也是真人,因聖靈感孕,藉童女馬利亞而生。衪為救贖我們脫離罪與死亡的轄制而犧牲於十字架上,第三天身體由死中復活,昇天,坐在至尊者的右邊,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。我們相信在基督耶穌以外無救恩,無中保,是故、唯一能救人的福音必要在末日之前傳遍天下,等地上教會得救的人數添滿,在人想不到的時候祂會再來 接取教會,又降臨到地上作王,並且審判世界,最後將屬衪的子民引進新天新地。
  4. 聖靈職事:我們相信人本來是按照著神的形像被造,後因犯罪而墮落,與神的生命隔絕,除非藉著聖靈的重生,人不能得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和永遠的生命。聖靈全的職事均以榮耀主耶穌基督為目標,聖靈從不在基督耶穌以外,要人特別高舉衪和追求衪。是故、 每一個人只要真心信主就有了聖靈,而且當信徒真正活出基督,也就是被聖靈所充滿。
  5. 來生盼望:我們相信所有信主得救的基督徒在主再來之時,都要身體復活﹐被提,得享永
生。
我們相信所有犯罪的,不信的,不論死人活人,將來都要在全能的神和耶穌基督面前受審判,他們的結局就是「永遠燒著的硫磺火湖」。
  b.  路線
  1. 我們相信古舊十架的福音才能真正改變人的生命,使人重生。人之所以得救,並非完全
為理性上的被說服,也不是單單因為對教會或基督徒群體的認同,乃是因為這古舊福音所帶
有的恩典和能力,正如聖經所說「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」(羅
1:16)。是故、我們堅持向任何
不同群體均需要傳揚「直接的福音」。所謂「直接福音」乃指認罪,悔改,天堂,地獄,永恆,來生,耶穌基督的降生,代死,復活,昇天,再來,審判,聖靈的重生,感動,真理,保守,引導,父神的恩典,慈愛,公義,信實等屬靈內涵。我們承認「福音預工」和「福音文化」等事工有其鬆土價值,然而其本身並不是福音,不能取代福音本身的效能和價值。
  2. 我們相信福音乃是神最大的「投資」,父神只用幾句話就創造了天地,但為造成這寶貴的
恩,聖父、聖子、聖靈均將自己的生命,豐盛,榮耀和「神一切所充滿的」(參弗1:22-23
3:19-21)「投上」去,白白的賜給凡接受這「福音」的人,給全人類帶來最大的盼望,宇宙中
再沒有任何一樣事物比福音更豐盛和更重要。是故、我們認為教會應該將最多和最好的人力,
財力,物力,「投資」在傳揚這福音的事工上,視之為最大和最重要的使命。
  3. 我們相信所有基督徒均有傳福音的責任(彼前2:9),而且傳福音也是信徒生存在世最有意義並最逼切的任務。故此,短宣運動的目標乃是鼓勵、推動及裝備每一位教會領袖與信徒 要還福音的債,我們又相信個人佈道是所有佈道策略之中最基本、最有效、最成功、最重要的策略;我們亦相信「出去式」的個人佈道策略是主耶穌基督親自始創,在教會歷史任何時期中均發揮最大效力,能適應任何時間,場合,政治與各樣環境的傳福音策略;我們認為今天普世教會應該檢討「請人來聽」的傳福音策略,從新重視這久被忽略,反而廣被異端採納的「出去式」的傳福音策略。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在其「大使命」中應許與肯「去」傳福音的人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(太28:19-20
  4. 我們將嚴格地遵守聖經的吩咐,不與「不信者」及任何「異端」合作和相交,免得福音變質為「別的福音」。根據聖經的預言、我們相信越接近末世,以異蹟奇事為標榜的「假基督假先知」也將會越來越普遍地出現,被「迷惑」的人也將會越來越多,是故,我們將不惜走真理窄路(太7:13-14),也不濫邀教會或傳道人加入本「國際短宣使團」。我們求「質」也求「量」,但我們郤願意犧牲「量」以求「質」。不過,我們郤非常重視與普世信仰純正的主內同道相交,相通,並合作,使福音盡快傳遍天下(太24:14)。


5. 本人尚有如下意見,懇請留意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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